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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部:美国船舶特殊港口费

2025-10-11 09:18

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(记者叶浩明)记者10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,交通运输部当天发布关于对美国船舶收取特殊港口费的公告,决定自10月14日起对美国船舶收取特殊港口费。 2025年4月17日,美国商品代表办公室对海事、物流和船舶劳工行业发起301调查。自2025年10月14日起,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、中国设计的船舶和中国船舶额外收取港口服务费。严重违反国际贸易相关原则和中美海上协议,对中美海上贸易造成严重损害。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上运输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根据国际法基本原则,经国务院批准,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,对美国部分船舶收费征收特别费用。自2025年10月14日起,美国公司、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的船舶;由企业、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美国船舶;由美国企业、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25% 或以上股权(投票权、董事会主席)的企业和其他组织拥有或经营的船舶;悬挂美国国旗的船只;在美国建造的船舶,船舶停靠地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为船舶收取特别港口费。 公告称,上述船舶将按航次征收特殊港口费,分阶段实施:2025年10月14日起,对象在中国港口每净吨收取人民币400元;自2026年4月17日起,靠泊中国港口,每净吨收取人民币640元;如果从2027年4月17日起在中国港口,则每净吨收取880元人民币;如果2028年4月17日起停泊中国港口,每净吨收费1120元人民币。不足1净吨的,按1净吨计算。如果船舶在同一航程中停靠多个中国港口,船舶港口的特殊费用将仅针对停靠的第一个港口收取,后续停靠港口将不再收取。同一艘船一年内可征收特殊港口费的次数不超过5次。 “这是我们为保护中国航运企业合法权益而提出的正当建议。我们鼓励美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,停止对中国航运业的无理打压。” (编辑:艾文、崔悦) 分享这样的人y 人们可以看到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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